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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将共同财产转至公婆名下,我能否追回?

时间:2025-01-02|栏目:湖口刑事律师|
可以追回。具体继承份额需要根据法律判断,而不是被一人全部转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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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财产性质,数额等具体情节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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